大理石、石灰华及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表观比重为2.5及以上,蜡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仅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包括正方形)的板、块:
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蜡石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加工方法(天然原状、粗加修整、锯、割等);;3:外观(颜色;形状);4:除蜡石外要注明表观比重;5:GTIN;6:CAS;7:其他;
通常作混凝土粒料、铺路、铁道路基或其他路基用的卵石、砾石及碎石,圆石子及燧石,不论是否热处理;矿渣、浮渣及类似的工业残渣,不论是否混有本税目第一部分所列的材料;沥青碎石,税目25.15、25.16所列各种石料的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论是否热处理:
大理石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论是否热处理)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GTIN;3:CAS;4:其他;
品目2515及2516所列其他石碎粒等(不论是否热处理)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GTIN;3:CAS;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