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073000
回收(废碎)的机械木浆制的纸或纸板(例如,废报纸,杂志及类似印刷品)
· 以下商品曾归入该税号,仅供归类参考:
归类裁定信息: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一、税目47.02所称“化学木浆,溶解级”,是指温度在20℃时浸入含18%氢氧化钠的苛性碱溶液内,一小时后,按重量计含有92%及以上的不溶级分的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或者含有88%及以上的不溶级分的亚硫酸盐木浆。对于亚硫酸盐木浆,按重量计灰分含量不得超过0.15%。
基本关税信息
税号 |
最惠(%)MFN |
普通(%)GEN |
增值税率(%)VAT |
出口退税(%)ED |
计量单位 Unit |
47073000 |
0 |
8 |
13 |
0 |
千克 / kilogram |
证件代码 |
证件名称 |
签发机构 |
证件说明 |
9 |
禁止进口商品 |
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禁止进口 |
禁止进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进口。 |
A |
入境货物通关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 |
入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
B |
出境货物通关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 |
出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种类(未漂白废牛皮纸、废报纸等);3:状态(废碎);4:产地标准及标号(美废、欧废、港废等);5:签约日期;6:GTIN;7:CAS;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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