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造纸、制革及类似工业用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整理剂、染料加速着色或固色助剂及其他产品和制剂(例如,修整剂及媒染剂):
人造石墨;胶态或半胶态石墨;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本成分的糊状、块状、板状制品或半制品:
纯度高于百万分之五硼量,密度大于1.50g/cm3的核级石墨;20℃下的密度、拉伸断裂应变、热膨胀系数符合特殊要求的人造细晶粒整体石墨;高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 pa)、高密度(>1.73 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状态;4:加工工艺;5:成分含量;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GTIN;9:CAS;10:其他;
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料的制品(呈糊状、块状、板状的制品或其他半制品)
以高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1.73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为基本成分的半制品;以天然鳞片石墨为基本成分的半制品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状态;4:加工工艺;5:成分含量;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GTIN;9:CAS;10:其他;
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本成分的糊状、块状、板状制品或其他半制品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状态;4:加工工艺;5:成分含量;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GTIN;9:CAS;10:其他;
木浆残余碱液,不论是否浓缩、脱糖或经化学处理,包括木素磺酸盐,但不包括税目38.03的妥尔油:
木浆残余碱液,不论是否浓缩、脱糖或经化学处理,包括木素磺酸盐,但不包括税目38.03的妥尔油
未经浓缩、脱糖或经过化学处理的木浆残余碱液(妥尔油除外)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GTIN;3:CAS;4:其他;
经浓缩、脱糖或经过化学处理的木浆残余碱液,包括木素磺酸盐(妥尔油除外)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GTIN;3:CAS;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