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
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他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税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九十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税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
其他用作处理器及控制器的多元件集成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应用场景;3:功能;4:是否封装;5:是否切割;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是否量产(量产或非量产);9:GTIN;10:CAS;11:其他;
其他用作处理器及控制器的集成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应用场景;3:功能;4:是否封装;5:是否切割;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是否量产(量产或非量产);9:GTIN;10:CAS;11:其他;
彩色投影机和数字光处理器的镜头及镜头组件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适用于XX品牌XX机或通用于XX机等);3:是否已装配;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5:型号;6:GTIN;7:CAS;8:其他;
第九十章所列机器、器具、仪器或装置用的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章所列机器、器具、仪器或装置用的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零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