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梳的人造纤维短纤(包括经其他纺前加工的)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加工程度(已梳、经纺前加工);3:纤维成分;4:GTIN;5:CAS;6:其他;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70克: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7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