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度超过30厘米,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但税目60.01的货品除外:
经编针织物(包括由镶边针织机织成的),但税目60.01至60.04的货品除外:
税目66.01或66.02所列物品的零件及装饰品:
已加工的碑石或建筑用石(不包括板岩)及其制品,但税目68.01的货品除外;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镶嵌石(马赛克)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衬背;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人工染色石粒、石片及石粉:
不以布或纸为底的砂纸类似品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基底材质;3:砂粒材质;4:是否有涂层(如有,请申报材质);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6:型号;7:尺寸;8:GTIN;9:CAS;10:其他;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5.01或85.02所列机器的零件: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的液晶模组(含驱动器或控制电路,不论是否装有触摸屏)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平面显示模组类型(液晶);4:是否含驱动器或控制电路;5:尺寸;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GTIN;9:CAS;10:其他;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的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模组(含驱动器或控制电路,不论是否装有触摸屏)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平面显示模组类型(有机发光二极管);4:是否含驱动器或控制电路;5:尺寸;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7:型号;8:GTIN;9:CAS;10:其他;
装有发动机的机动车辆底盘,税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用:
机动车辆的车身(包括驾驶室)税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