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加工的兽牙、骨、龟壳、角、鹿角、珊瑚、珍珠母及其他动物质雕刻材料及其制品(包括模塑制品):
已加工的植物质或矿物质雕刻材料及其制品;蜡、硬脂、天然树胶、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成的模塑或雕刻制品以及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模塑或雕刻制品;已加工的未硬化明胶(税目35.03的明胶除外)及未硬化明胶制品:
具有书写或绘画面的石板、黑板及类似板,不论是否镶框:
具有书写或绘画面的石板、黑板(包括类似板,不论是否镶框)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种类;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4:GTIN;5:CAS;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