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色光学玻璃块料[符合指标1(三个参数均满足):均匀性不高于5ppm,气泡度不高于0.03平方毫米,应力双折射不高于5纳米/厘米的;或符合指标2:羟基含量低于300ppm的]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状态(废、碎、块料);4:外观(颜色);5:GTIN;6:CAS;7:其他;
未加工的玻璃球、棒及管(税目70.18的微型玻璃球除外):
铸制或轧制玻璃板、片或型材及异型材,不论是否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但未经其他加工:
拉制或吹制玻璃板、片,不论是否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但未经其他加工:
浮法玻璃板、片及表面研磨或抛光玻璃板、片,不论是否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但未经其他加工:
经弯曲、磨边、镂刻、钻孔、涂珐琅或其他加工的税目70.03、70.04或70.05的玻璃,但未用其他材料镶框或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