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非金属卤化物及卤氧化物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GTIN;4:CAS;5:其他;
氰化金,氰化金钾(含金40%)等(包括氰化亚金(I)钾(含金68.3%)、氰化亚金(III)钾(含金57%))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包装规格;4:GTIN;5:CAS;6:其他;
其他金化合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包装规格;4:GTIN;5:CAS;6:其他;
灯用红粉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以[A]表示;4:GTIN;5:CAS;6:其他;
按重量计中重稀土总含量≥30%的其他氧化稀土(灯用红粉、氧化铈除外)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以[A]表示;4:GTIN;5:CAS;6:其他;
其他氧化稀土(灯用红粉、氧化铈除外)
申报要素 »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以[A]表示;4:GTIN;5:CAS;6:其他;